【本報訊】四口之家涉騙盡房屋署的公屋福利而齊齊惹上官非,其中涉案夫婦被指在未補地價下,把購入的粉嶺祥華(村)單位出租,在五年間收取廿六萬元租金。
五旬妻子許惠想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其六十歲丈夫林敏華則獲撤控,裁判官原定昨日判刑。惟辯方表示被告一家願意支付相關地價約一百八十萬元,但籌措金錢需時。裁判官遂把判刑押後至明年一月三日,期間女被告繼續收押。
辯方替女被告許惠想(五十三歲,家庭主婦)求情時稱,被告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而被告案發後患上抑鬱症。辯方又指,被告一家將會利用積蓄支付有關地價,而被告的一名親人是退休懲教署職員,將會提供協助,但處理需時。
此外,案中的一對子女則涉及虛報與外祖母同住,因此獲優先分配秀茂坪公屋單位,任職郵差的兒子林偉聰(卅二歲)早前承認欺詐罪,其妹林佩賢(廿九歲)獲撤控,該案將於本月十二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 43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