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業大律師兼「法政匯思」成員石書銘,在今年五月三日早上近九時,駕車到東區法院擔任黃之鋒等人燒白皮書道具案的辯方大律師時,在灣仔菲林明道遭交通警員截停,指他涉違規切線,並發出告票控以他一項橫過附有虛線連續白線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石不認罪,親身上陣為自己抗辯,他出示現場路段照片,證明自己「切線」的地點是一條虛線而非附有白線,力陳交通警證供的可疑之處。裁判官最終接納石的抗辯,認為交通警的證供不可靠,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無罪獲釋。
石書銘在脫罪後於庭外表示,很高興公義得到彰顯,又指,因為肯定自己沒有切線故一定要據理力爭,「三分都唔畀佢扣」;他又指事發早上,正駕車往東區法院出席黃之鋒等四人被控燒白皮書的聆訊,他擔任其中一位辯方大狀,猶幸最終可準時到庭。
案件編號:ESV 7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