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任職消防員的中年漢,涉嫌在屯門掃管笏路白石坑附近用單車撞向一名漁護署農林助理員,繼而被指不顧另外兩名漁護署職員攔阻而離開,他事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抗拒公職人員共兩罪,昨在屯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六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候審。
被告陳賢進,現年四十四歲,報稱職業是消防員。他被控於今年六月五日,在屯門掃管笏路白石坑的無名徑,襲擊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吳志林,令吳身體受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漁護署農林高級助理員湯貴超和農林督察吳心宇執行公務。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在同一事件中另被漁護署作出兩項票控,故申請將本案押後,以待與另外兩張傳票控罪一併處理及聽取答辯,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TMCC 327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