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探監男 懲教面前「傾」運毒

「毒齡」有近十年的廿五歲運輸男工,在前年夥一對男女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視一名收押男犯人期間,公然在懲教人員眼皮底下接受男犯的運毒指示。男犯以紙筆寫下指示,着他們寄送立體生日賀卡作掩護運毒予另一名囚犯,眾人滿以為不說話便瞞天過海時,懲教人員早察覺有異,以閉路電視及錄音系統拍下過程,待「毒卡」一寄到,便把他們一網成擒。被捕男工原本在去年受審,但他稱因尿頻問題而沒依期應訊,本年中再被捕。他昨於區院承認販毒等罪,被判囚廿二個月。

被告黃緯謙(廿五歲)承認串謀販毒及不依期歸押共兩罪,被告有數次與毒品有關的案底,犯本案前才剛獲釋不久。法官指被告因同類案件獲釋不久便再犯,故對他加刑三個月,最終判囚廿二個月。本案其餘三名被告,分別是下指示的男犯張國寶(廿九歲)、探監的莫健強(四十五歲)及女友勞綺婷(廿四歲)早前已被定罪,分別被判囚兩年至兩年三個月不等。

未婚妻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十四歲起便染上毒癮,與案中女被告是認識已久的中學同學,被告今次是應同學要求才加入犯案。被告去年因患有尿道問題,每五分鐘便要去一次廁所,且幾乎需臥床,故他不想在這種狀態下入獄。當他病情稍好轉時,其任職幼稚園教師的未婚妻,卻發現有子宮問題而需做手術,他不想扔下未婚妻,才沒有到庭應訊。被告及其未婚妻亦有撰信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

另三被告早定罪

事發在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案中情侶先往收押所探張,期間張把一張寫有有字的紙條貼向分隔的玻璃,懲教人員察覺有異,故把閉路電視鏡頭放大紙條,看見寫有一些指示及步驟,包括要買一張立體賀卡、買東西時戴帽、行事要戴手套、及用漂白水抹去證據等。而錄音系統亦錄下他們的相關對話,包括莫着勞抄低指示,「全部都抄,關於你嘅唔使抄,死蠢」,勞則要張把紙在廁所沖走。

翌日,勞轉為與被告往探視,張要求二人盡快行事,因收件人快將要上庭。懲教署於同月廿日收到該張生日賀卡,並在卡內發現一膠管藏有一包粉末,內含零點二七克毒品「K仔」。

四人事後被捕,原定去年十二月受審,但被告潛逃,其餘三人則被定罪判囚。被告今年六月十五日再被捕,警誡下稱因身體狀態欠佳及尿頻,至六月十五日才再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因尿道問題才缺席應訊。

案件編號:DCCC 47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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