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108潛在捐器官者 僅11人遺愛

【本報訊】香港雖為國際大都會,但遺體捐贈率較已發展國家低。伊利沙伯醫院回顧二○一四年三千六百多名死亡病人紀錄,發現一百零八人屬於潛在器官捐贈者,但最終只有十一人能夠遺愛人間,捐出器官。一般以為死者家屬不願捐出去世親人的器官是主要原因導致捐贈率偏低,但調查首次顯示,原來未能捐器官的死者中,一成四的原因是未能及時通知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比率高於死者家屬拒捐。

伊院回顧分析研究發現,在一四年的三千六百五十九名死亡病人中,二百三十三人需使用呼吸機並有腦創傷。團隊排除當中一百一十二名逾七十五歲、十三名未符腦死亡定義的病人後,餘下一百零八名為潛在捐贈者,其中九十五人來自非深切治療病房,包括普通病房、腦外科病房,大多數為男性。最終只有十一人捐出器官,捐贈率約一成。

14%未能及時聯絡捐贈主任

團隊分析未能捐贈的個案,發現四成六有醫學禁忌症(即醫學上不適合移植),一成八因腦死亡診斷不成立,一成四未能及時聯絡器官捐贈聯絡主任,一成一是未能維持器官功能,餘下一成一因家屬拒絕。團隊亦發現,深切治療病房捐贈率高於其他病房。因此報告建議,需要完善現時的器官捐贈制度,例如加強前線醫護培訓,找出潛在捐贈者進行評估,以及由深切治療部醫護加強支援其他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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