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兩名喪失議員資格的小學雞全數追回薪酬及辦事處預支營運開支,小學雞稱「幼稚和無聊」,其實最幼稚和無聊的恰恰就是他們自己。雖然他們嘴硬至今不肯認衰,但心裏的懊悔早就寫在臉上,高薪厚祿化為烏有,還要籌錢打官司,豈止偷雞不着蝕把米,若繼續胡攪蠻纏,隨時破產收場,到時候恐怕真的是「扑嘢都要排隊」。
說來荒謬,兩名小學雞並沒有真正履行過議員職責,但總共已領取一百八十多萬元公帑,單是喝酒就花了不少錢,當局不追回這筆公帑,怎對得起納稅人?實際上,根據人大釋法精神,應被取消議員資格的遠遠不止兩名小學雞,十幾位在宣誓中加料或玩嘢的本土及反對派議員亦明顯不真誠不莊重,特別是那位龜速宣誓的女政客,竟在社交網絡公開聲稱發假誓,簡直視法律如無物,如果這樣也可以蒙混過關,那就真的是禮崩樂壞。
人大釋法後,港府曾表示會研究法理基礎,以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惟研究到今天依然無聲無息,可謂奇哉怪也。是非黑白其實已經很清楚,連法官也強調人大釋法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與終院具約束力的判決無分別,法院需要跟隨,而且可以追溯至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港府到底還在研究甚麼呢?禁而不止,則刑罰侮;令而不行,則下凌上。香港之所以鬧到如此地步,正是因為港府姑息養奸,有法不依,處理佔領之亂如是,處理港獨問題亦如是。釋法無疑是一把尚方寶劍,可惜落在渾渾噩噩的港產官僚手上,恐怕與周星馳電影中的鹹魚沒有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