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謬誤 逾最佳食用日仍可食用

不少市民購買食品時會參考「最佳食用日期」標籤,若「過期」或將「過期」便不會購買,甚至會丟棄。而本港每日拋棄的各類食物達三千六百噸,四名「九十後」青年有感不少食物被浪費,特別創辦社企經營標籤日期臨近或剛過的食物,希望低價食品可讓有需要人士受惠。然而,社企營運半年,仍處虧蝕狀態,更有人批評經營者「無良心」、售賣過期食物,四名港青不言棄,反希望進一步推廣「惜食」概念。

包裝食物上有不同的食用標籤,「此日期前食用」(Use by)指食物過了該日期,食用有損健康,如奶類製品及凍肉等;「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則指該日期前,食物有最好質素,但過了該日期並非不可食用。大學生韓駿謙、洪詩瑩、蘇漢熏及陳凌旭一年多前參觀非牟利食堂,發現每日被扔棄的食物約三千六百噸,其中大多數均可食用,只是過了「最佳食用日期」,結果幾人「膽粗粗」成立社企「GreenPrice」,並獲社創基金資助,推廣「珍惜食物」概念。

韓駿謙介紹,他們會向供應商低價購入已過最佳食用日期或即將過期的食物,在網上「綠惜超市」轉售,售價為原價三至六折。為了確保食物可食用,食物送到貨倉時,他們會先試食,貨物出售時會再試一次。

曾遭客指罵賣「過期」食品 半年未止蝕

經營之外,他們亦會趁周末市集及到大學推廣「最佳食用日期」惜食新概念,韓坦言,曾遭遇不少挑戰,有人在網上攻擊他們賣「過期」食品圖利,在市集亦曾遭顧客指罵。但他強調,客人食用後若感不滿,可退貨或換成禮券選購其他食物。據介紹,薯片及芝士餅乾在標籤日後一個月內售出,便會「唔脆」,其他罐頭及有機食品則可存放較長時間。而「GreenPrice」現時往來的供應商約有四、五十間,初時只賣有機食品,現已擴至罐頭、薯片等「熱門貨」,顧客多為年輕人。

開業半年,社企仍處虧蝕,經營者們要額外補習,以幫補個人生活費,但他們對社企前景仍具信心,又獲父母支持,家人亦由以往不認同相關概念,至現時齊食「過期」食品。下月四日中午至下午六時,他們又會在九龍灣零碳天地擺檔。

記者劉俊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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