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游蕙禎、梁頌恆「已完」後,宣誓風波並未因而告一段落,兩人早已向立法會各預支了逾八十萬元辦事處營運開支,連同十月起多收的議員酬金,合共涉款超過一百八十萬元,須向立法會「回水」。加上官司可能逾五百萬元訟費,游梁料要「嘔凸」六百萬元。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必須全數追回有關款項,兩人已領取的薪津屬於公帑,由納稅人出資,沒道理讓他們變成私人財產。其實,在高院裁定游梁「已完」前,人大釋法已清楚說明:「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既未就任就當然不能享有酬金,所以亦不存在可收宣誓前十多天酬金的情況。
市民亦力挺「回水」。有市民說:「申禁制令阻其蠶食香港人血汗錢,這行動值得大讚,熱烈拍掌!」亦有網民說:「點解要出糧畀佢哋,點解要浪費我哋納稅人嘅金錢!」
透視「港獨」之所以蔓延,原因之一是香港管治出現弱勢迹象,所謂「人善被人欺」,「港獨」勢力趁火打劫,違法行動愈來愈頻繁,習以為常;搞「港獨」被認為是零成本,同時可獲取搶鏡頭、博出位的政治暴利,游梁之流就將搞「港獨」視為躋身議會(包括立法會和區議會)的「終南捷徑」,以博取高薪厚祿。
游梁須「回水」,並非斤斤計較,這可以警告那些視搞「港獨」為「終南捷徑」的人,勿打錯算盤,「偷雞唔到蝕渣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