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食環署做壞招牌

百年豆品老店最近突然轉用即棄塑膠餐具,原因是食環署不許該店經營堂食生意,曾先後四次檢控,最後惟有轉營外賣生意斬腳趾避沙蟲,卻掀起食環署不環保、冇嗰樣整嗰樣的爭議。

食環署向來長居投訴榜前列位置,職員不是被揭「蛇王」,就是被譏為港產城管,欺善怕惡,今次該署向食客眾多的百年老店埋手,自然又成為眾矢之的,但筆者認為食環署今次的檢控並非無的放矢,反而有理有據。該豆品店多年來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並非持牌食肆,即是只能製造食物出售,而非讓顧客入內光顧進食。該店不願改領符合資格的牌照,卻反怪食環署檢控不近人情,顯然是本末倒置。

該店一直不改領食肆牌照,相信跟經營成本將大幅提高有關。食肆牌照的牌照費比食物製造廠高,店舖亦須符合消防規定,依豆品店的情況看,必須大規模裝修改建才能符合牌照資格。問題是,偷雞做堂食生意利潤不小,有着數就賺盡,被政府部門檢控就哭喪着臉,擺出受害者姿態,對其他守法食肆根本不公平。

當然,食環署自己做壞招牌在先,市民觀感欠佳不難理解。單是最近多次勇武檢控老弱傷殘已激起極大民憤,人們有理無理把食環署罵翻天,根本是該署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