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連環搶劫 兩少年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兩名少年聯袂連環搶劫,先在大埔海濱公園用磚頭襲擊一名男子企圖搶劫,惟遭途人經過喝止,事敗逃去。二人在同日稍後再犯案,在大埔舊墟遊樂場附近成功搶去另一名事主的背包,內有信用卡及iPhone手機等。二人將手機變賣套現八百元,其中一名少年更用盜獲的信用卡「狂碌」,在便利店花費逾千元。兩少年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承認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搶劫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十二項罪,均被判入教導所。

涉案的十八歲被告黃嘉傲及十五歲朱姓被告,承認在今年六月廿六日凌晨企圖搶劫而襲擊楊姓男事主,及搶劫另一名李姓男子的財物。黃另承認於同日十度使用李的信用卡,在便利店購買廿八包煙、即食麵、枇杷膏及飲品等共值一千六百元貨品。

庭上透露,兩被告家境複雜,黃出生後便遭母親拋棄,他不滿遭父管束,讀到中三便輟學,因誤交損友而流連機舖及開始吸煙飲酒。朱則跟隨母親由內地來港與父團聚後,母親獨自返內地居住,他讀到中一輟學,做過短期運輸工,之後因無業要領取綜援,今年更開始吸毒。

以磚襲擊一事主

法官指控罪嚴重,兩被告對事主拳打腳踢,其中一事主更遭磚頭襲擊,若非兩被告年輕,法庭必定判他們長時間監禁,考慮他們仍有望改過自新,遂判他們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8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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