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捲入摩根大通(下稱摩通)涉違法僱用中國官二代疑雲,雖然特首辦表明梁振英女兒梁頌昕於摩通實習一事,既不涉金錢,亦與梁振英的公職無關,但事件持續引起各方關注,有團體向金管局及證監會發出公開信,促請上述監管機構對梁頌昕曾成為摩通香港實習生一事展開調查,包括梁振英當時作為行政會議召集人,有否於聘請過程中運用其公權力影響摩通的決定。
梁頌昕被指於二○一○年,破格以中學生身份成為摩根香港的實習生,而摩通被揭只要客戶提供二千三百多萬港元佣金的生意,就能推薦子女參加夏令營,外界質疑梁振英有否運用當時行政會議召集人及全國政協常委身份介紹生意,令女兒獲得取錄。
團體「思言財雋」昨發出公開信,認為證監會及金管局有責任基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銀行業條例》等相關法例,循多方面調查事件始末,包括摩通在聘請梁頌昕時有否遵照其內部既定程序,有否違反任何香港法例;梁振英當時作為行政會議召集人,有否在招聘過程中利用他的公權力影響摩通的招聘決定;梁振英及梁頌昕有否向摩通提供金錢或非金錢回報,當中有否違反涉及金融、甚至貪污的相關法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