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可被充公 須循外交途徑解決

【本報訊】本港海關在葵涌貨櫃碼頭檢獲九輛屬新加坡陸軍星光部隊使用的裝甲車,據悉,該批裝甲車由台灣高雄經本港準備運往新加坡,而非由台灣直送新加坡,有物流業人士指,相信與船公司希望途經多個地點以減低成本有關,至於不向本港海關申報或領取相關許可證,則可能是疏忽漏報,或是太敏感所以未有申報;有軍事專家指今次事件可能令保密通訊系統外洩,對新加坡國防造成嚴重打擊。

另外,按過往處理做法,該批裝甲車是以商業途徑從高雄運往新加坡,會透過外交渠道妥善解決。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表示,不少船公司運載貨櫃轉折前往多個地點,目的是減低成本,至於今次涉及的船公司未有向海關申報運載的屬軍事物品,則不排除是疏忽漏報,但亦有可能是該批裝甲車剛到台灣完成軍事演練再返回新加坡,是否於政治上太敏感,則不得而知。

專家:戰車疑剛參與星光演習

軍事專家黃東表示,根據相中的裝甲車,屬於步兵戰車,估計是完成台灣和新加坡共同參與的星光演習後,經過香港被扣起,由於數量較多,亦沒有向香港海關申報,裝甲車被扣留後,可能令保密通訊系統外洩,嚴重打擊新加坡國家防務。

不過,另一軍事專家馬鼎盛則指出,新加坡星光部隊到台灣演練,內地一直知道,解放軍駐港部隊及外交部亦沒有就今次事件表態,加上今次檢獲的裝甲車並不屬於高戰鬥力軍車,相信不會太敏感。

學者指裝甲車有一定敏感性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黃偉國亦稱,雖然今次檢獲的裝甲車有一定的敏感性,但屬於台灣及新加坡軍事交流,屬正常活動,故不會令中國及香港尷尬。

根據《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裝甲車、坦克車等被列為戰略物品,不論是進口、出口或屬過境物品,必須領有由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許可證,任何人違反或沒有遵從條件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檢獲的戰略物品也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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