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方對標準工時立法嘅問題仍然存在好大分歧,而已退出標準工時委員會嘅包括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在內嘅勞方委員提交報告,建議將標準工時訂為每星期四十四小時,補水薪金係僱員薪金嘅一點五倍。可能見勢色唔對,標委會資方代表施榮懷即刻開聲,話標委會三年內進行過兩次唔同階層對標準工時嘅諮詢,結果認為應由僱主及僱員商討,以合約規定工時,但接受或支持立法嘅人最少,仲強調現階段僱主代表或工商界都唔能夠接受任何水平嘅標準工時立法。睇嚟勞資雙方喺標準工時立法嘅問題上仲會有連番角力,有排都傾唔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