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歲公開大學男生關迦曦於去年底涉嫌攜一公斤的懷疑「煙霧餅」,現身立法會附近地方,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及三項違反《危險品條例》傳票控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警方爆炸品專家盧秉善作供,他指經測試後,認為涉案煙霧餅屬於相關條例下的煙火物質,技術上屬於爆炸品。
辯方盤問時質疑盧秉善過往不曾處理過煙霧餅的測試,盧同意,但認為他有多年測試爆炸品的經驗,亦觀看過關於煙霧餅的影片,有能力確認案中煙霧餅,經點燃後所產生的大量濃煙,屬於煙火效果。
此外,控方亦傳召了女警王詠芝作供,她指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事發時在被告身上檢取煙霧餅後,一直妥善看管該證物,直至交予爆炸品處理組化驗為止,她不同意煙霧餅曾遭人干擾。
案件編號:ESCC 41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