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一名劉姓男子二○○二年在深圳羅湖的出租屋內,殺死同居女友後潛逃回港。潛逃十三年的他,去年八月從香港入境深圳時落網。劉男被控故意殺人案,昨早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度開庭審理,劉男承認兩人存在感情糾紛,因一時衝動殺人。
涉嫌殺人的港男劉×彬,案發時廿八歲。他與受害人徐女於○一年底在羅湖一個歌舞廳認識,隨後由劉男出錢租下向西村一間房屋,兩人短暫同居。檢察機關指控,○二年一月五日凌晨,劉徐兩人發生性關係後起爭執,劉持啤酒瓶擊打受害者額頭,致其流血身亡,劉隨後藏屍床底,收拾行李潛逃返港。
劉的辯護律師表示,兩人同居後徐女態度大變,不接電話玩失蹤,案發前與其他人有性關係。案發當日劉追問她為何玩失蹤,兩人因而發生爭執。劉供稱對女方真心,指當日喝酒後因感徐女態度冷淡,一時衝動才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