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釋法與否亦判游梁敗訴

【本報訊】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宣誓案聆訊結束後進行釋法,但無論釋法與否,他都一樣會判游蕙禎和梁頌恆敗訴。法官又指出,英國實行的三權分立原則只是有限制地適用於香港,由於《基本法》地位高於立法會,香港法庭有權就立法會的權力、特權或豁免權作出裁決。

《基本法》地位高於立法會

對於游蕙禎和梁頌恆指議員宣誓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法院不應干預,法官並不認同。法官指出,不干預的原則源於英國實行的三權分立原則,但由於英國與香港情況有別,該原則在兩地的應用範圍亦有不同。英國沒有明文憲法,但香港則有《基本法》;英國國會在英國地位最高,但《基本法》在香港的地位高於立法會。

法官續指,終審法院於一四年在梁國雄挑戰立法會主席「剪布」一案的判決中,已表明香港的不干預原則的範圍和限制,香港應用不干預原則時要符合《基本法》,並要跟上述的規範辨別甚麼屬立法會的「內部事務」。

法官裁定,不干預原則不會禁止法院裁定一名立法會議員的誓言是否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以及若其誓言不符合《基本法》及法律規定,法庭會否取消其資格。況且《立法會條例》第七十三條也賦予法院去裁定一名立法會議員是喪失資格。

強調人大擁最終釋法權

對於游蕙禎和梁頌恆質疑今次釋法等同修改《基本法》,法官表示,無論是否有今次釋法,他的判決都會一樣,所以他不處理該爭議。但法官同時確認,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今次釋法是否違反《基本法》,最終決定權可能也是在人大常委會手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