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梁振英UGL案 籌委會限11人

【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決定委任十一名議員加入籌備小組委員會,以籌備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四百萬英鎊一事的專責委員會(專委會)。該籌委會需要擬定專責委員會的職權、委員人數、副主席等事宜,但專責委員會並沒有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證人作供的權力,而會議上有多名建制派議員要求加入籌備小組。

議員黃碧雲認為,籌委會由建制派主導未能有效調查,只會浪費公帑。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今次專委會複雜性較低,故建議籌委會人數以十一人為上限。加上之前調查高鐵延誤的專委會人數為十三人,人數太多令到議員未能有足夠時間發問,而當時的委員會建制派與泛民議席為八對五,但沒有強烈聲音批評建制派隻手遮天、委員會有欠公允,認為黃碧雲過慮。內會最後決定籌委會人數以十一人為上限,而板塊的構成則在會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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