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及三建制宣誓遭提覆核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後,繼前日有市民入稟質疑八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宣誓是否有效,昨日再有市民就宣誓問題向高院提司法覆核。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特首梁振英及三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的就職宣誓無效,即應喪失就任相關公職資格。

原告郭卓堅,四名被告分別是梁振英、黃定光、石禮謙及蔣麗芸。據其入稟狀附上的誓章指,梁振英在一二年七月一日宣誓任職特首時讀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時漏了「香港」兩字;黃定光於今年十月十二日在立法會宣誓任職立法會議員時亦在讀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時漏了「香港」兩字;石禮謙在同日以英文宣誓時亦將「Hong Kong Admin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stration」;蔣麗芸在同日以普通話讀出誓詞時將「人民」兩字讀成諧音。

郭卓堅擬申法援 盼敗訴

郭卓堅認為,四人宣誓時均違反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月七日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後的規定,因宣誓時讀出的與誓詞不一致,應喪失就任相關公職資格。他在庭外指出,是次入稟是想令社會更和諧,如八名非建制議員的宣誓有問題,梁振英等四人亦同樣有問題,故理應一同作出司法覆核。他坦言,希望上述兩宗案件均敗訴,又大講金句稱「望法庭摑一人一巴」,並稱「(對方)殺敵八人,自死四人」,而且有一名更是大將即梁振英,故望「兩邊一齊輸」,因不想社會被撕裂,他又指會就此案申請法援。

蔣麗芸表示,她的普通話很好,發音清楚、標準,認為自己當日宣誓過程莊重嚴肅,反指是有人不喜歡她以普通話宣誓才擺出政治姿態。而黃定光就承認是一時錯失,又稱會承擔責任及後果,並尊重法庭裁決。

至於石禮謙就解釋,當時可能因「老花」才看錯誓詞,強調自己是憑良心、莊重、嚴肅宣誓。

案件編號:HCAL 201/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