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重建 居民修訂安置協議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年六月有條件通過大坑西邨重建為資助出售房屋的計劃,但前提是大業主平民屋宇有限公司須與現有居民達成安置共識。一直要求原址安置的居民最近向城規會提出修訂,要求列明重建後不少於八成半總住用樓面面積作出租房屋用途,其餘則必須作資助出售房屋。城規會暫定明年一月十三開會討論。

要求租住房屋需佔八成半

大坑西邨所在地段於《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中被劃為「綜合發展區」,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計劃全數改建為資助出售房屋。不過,居民批評此舉違反當年特惠批地的條款,認為重建後必須繼續以出租單位為主。大坑西邨居民代表徐先生上月底向城規會申請修訂核准圖的註釋,在規劃意向中加上「租住房屋在總住用樓面面積中佔不少於八成半,其餘必須是資助出售房屋」。

義務協助居民的規劃師林芷筠坦承成功機會極微,「但希望過程中可以逼到部門出聲!」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回應指內部仍正全面研究城規會的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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