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前年發現社交網站「香港大人網」疑涉賣淫活動,派出男女警員申請成為該網會員搜證,其後拘捕兩男一女,各控以一項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名。三人經審訊早前被裁定罪成,首被告被揭獨自營運該網站長達廿九個月,每月平均獲利逾六萬元,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執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十萬元;擔任成人版版主的次被告,則被判執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三名被告依次為網站創立人馮家俊(卅二歲)、負責管理成人討論區的司徒嘉暉(廿九歲),以及本身是女會員亦曾介紹女生加入賣淫的女被告蔡嘉怡(廿四歲)。法官昨判刑指,首被告經營「香港大人網」達廿九個月,犯案期間獲益逾一百七十萬元。
女會員索報告候判
法官續指,次被告提供「評級」報告,助其他男會員選擇妓女,但接納其協助有限,亦無獲酬勞。至於女被告,被感化官指她有毒癮及態度不合作,不宜接受社服令,法官遂替她再索取感化報告,准她保釋至下月十六日判刑。
案情指,涉案網站內設成人討論區,付費入會的男會員可獲免費入會女會員的性交易資訊,討論區另設女會員評級制度,男會員付出會費愈多,可獲取的女會員資料便愈多。
案件編號:DCCC 19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