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子追兄弟逾千萬元物業

【本報訊】已移居西班牙的一名華人,指其一名兄弟代他賣出一件古董後,除了向他報少了賣出價外,復把他原本應分得的款項,用來購入上環一個逾千萬元的物業收租,並聲稱他只佔一半業權,他去年始得悉事件實情後,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布他的兄弟只是以信託方式代他持有該物業,並向其兄弟追討當中的得益。

指代售古董報細數

原告趙宜樑,被告趙宜洪,兩人是兄弟。入稟狀指二人母親於一九九八年把一件名為「雍正蝴蝶瓶」的古董送給原告,原告後來委託被告代為出售。根據協議,被告會在台灣或中國內地出售該件古董,原告可得七成得益,餘下三成得益則由被告和另外兩名兄弟平分。被告○四年告訴原告已出售該件古董,並把原告應得的九百多萬元用來購入皇后大道中一個物業,又指原告佔一半業權。惟原告去年發現,該件古董是以一千六百萬元賣出,若以七成得益計,原告其實應分得一千一百廿萬元而非九百多萬元,而上述物業則是以被告個人名義用約一千零八十萬元買入。

案件編號:HCA 29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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