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倫戀四捅男友 女學護收押候判

年輕貌美女學護搭上已婚男成為「小三」,不倫戀數月便告終,但二人有聯繫。男子本年初得悉學護心情欠佳,主動上門探望,惟離開時卻遭學護接連四度以刀刺傷胸部。被捕學護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傷人及恐嚇共五罪成立,即時收押小欖精神病院至下月一日始判刑,期間待取精神及心理等報告。法官更明言案情嚴重,女被告在短時間內四度用刀刺向男事主,不短的刑期無可避免。

法官認為事主口供可靠

廿九歲被告簡媛茌,昨聞判罪成後表現平靜,惟她父母則不禁雙眼通紅。被告在自撰的信中表衷情,承認與男事主的關係雖違反了道德,但她「投入了毫無保留的真心」,男方卻以不誠實來待她。被告被控四項傷人,指她在今年一月十二及十三日,分別於被告的古洞松柏塱村住所及男事主居住的健明苑停車場,四度傷害男事主鄭柏堯(卅七歲);被告另控一項刑事恐嚇,指她於一月十三日恐嚇鄭母陳美芳,指會傷害鄭。

法官昨裁決時,認為被告與鄭由始至終,並非單純的朋友關係,否則雙方不會發送「Kiss you a thousand times(錫你一千次)」等露骨訊息。而鄭雖在審訊中,試圖淡化與被告的關係,這亦不代表其證言不可信。且鄭在當晚受到極度驚嚇,在口供上交代得不清楚,實可理解。法官亦留意到鄭座駕的前輪胎有血漬,該位置常人不會無故觸碰,認為鄭當時不是以正常方式步行上車。法官裁定鄭及鄭母的口供誠實可靠,清楚交代事發過程;反之被告指稱是自衞才持刀反抗,這與她當晚的行為不符,因而拒納其證供。

被告求情指事主不誠實

辯方呈上五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她父母及朋友等撰寫。被告在信中表示誠實與用心是「人際關係最美麗的根源」,故她在這段不倫戀中,投入了真心,事後卻發現鄭另有女人,毫不誠實,因此使她「在情急判斷下傷害了鄭先生」,她對此感到愧疚。

父母則在信中讚揚被告有愛心,又透露被告因丈夫誠信不佳,並曾騙取被告一家的錢而大受打擊,事發期間她與丈夫正辦理離婚,並寄情醫護工作,卻又墮入「感情陷阱」,一時衝動才錯手傷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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