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兩人 熱血前成員判社服

【本報訊】熱血公民前成員朱寶生今年初到九龍城法院聲援旺角暴亂案的被告時,在法院大樓內以肩撞和揮拳襲擊兩名男女,他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評價正面,認同被告有悔意,又有穩定工作,判他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聲援暴亂案被告釀爭執

案情指,任職侍應的被告朱寶生(廿二歲),在今年二月十二日到九龍城法院聲援旺角暴亂案一眾被告時,在電梯大堂與「保衛香港運動」兩名成員有爭執,被告用右肩撞向女事主李雲芳(五十九歲)的右肩,以及揮拳打男事主沈思革(四十六歲)的左頸,最終被捕。

朱寶生是台灣藝人「雞排妹」鄭家純的超級粉絲,在今年的書展,他為搶先購買鄭的最新寫真集,於凌晨時分在會場外排隊,入場後始得悉寫真原來未出版,因而「成名」。

案件編號:KCCC 31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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