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後,首次有市民入稟質疑八名立法會議員宣誓是否有效。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等八人的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及宣布他們的議席已告懸空。多名被質疑宣誓無效的議員重申,已依法作出宣誓,並獲監誓人接納,又認為宣誓不應因釋法而被推翻。另有市民最快今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於一二年就職宣讀誓詞時,讀漏「香港」兩個字。
申請入稟的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只把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秘書長列為答辯人,申請司法覆核立法會秘書長於上月十二日裁決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朱凱廸宣誓有效的決定,以及立法會主席在上月十八日,准許劉小麗及姚松炎重新宣誓的決定。
被質疑宣誓包括八名立法會議員。入稟狀指,梁國雄及邵家臻二人宣誓時分別手持黃傘及佔領行動時使用的鈴鼓,高叫與雨傘運動有關口號,前者更撕爛代表人大「八三一」決定的道具;羅冠聰一段宣誓被指用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於宣誓前高呼「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的口號;朱凱廸及陳志全於誓詞後「加料」,分別高叫「民主自決」及「我要真普選」等口號。
入稟狀又質疑,鄭松泰於宣誓前表明不認為宣誓儀式可以達到抗爭效果,之後在誓詞中加入「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等字眼。至於劉小麗及姚松炎,申請人認為他們於上月十二日第一輪宣誓時,已經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同時指姚松炎於同日第二次宣誓,只是把自行增加的字句內容放在誓詞最後,而劉小麗則以龜速逐字讀出誓詞,申請人質疑立法會主席批准他們重新宣誓及裁定宣誓有效的決定。
鄭玉佳接受訪問時指出,據人大釋法內容,很明顯在一個莊嚴莊重的場合,八名議員做出很多不必要的小動作,干擾了一個正常的宣誓,宣誓明顯不合格,要求法庭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並強調勝算不是其主要考慮因素,只是盡了一個土生土長香港人應有的權利及義務,認為不可以再讓他們繼續搞亂香港。當問及訟費來源,鄭指會考慮申請法援,並希望向市民眾籌支持。
除了鄭松泰外,其餘七名議員均有回應宣誓被質疑一事,其中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八名議員的宣誓認受性不應在人大釋法後有所不同。
另一名非建制派議員劉小麗亦稱,當日的宣誓已獲得監誓人接納,故應當有效,又希望法院捍衞香港法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應稱,此案非首宗覆核案,強調看過文件後會尋求法律意見,再作處理。
另外,過去曾多次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據報最快今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梁振英於一二年就職宣讀誓詞時,讀漏「香港」兩個字,質疑其宣誓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