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昧先幾之兆 必貽後至之誅

「請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香港九七年回歸後,許多中國人以為可以洗脫百年恥辱,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可惜事與願違,十九年來的事實證明,香港不僅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回歸,反而與祖國漸行漸遠,不僅沒有保持繁榮穩定,反而紛紛擾擾日益沉淪。尤其近年港獨歪風愈吹愈烈,更是攪得周天寒徹,將香港一步步推向絕路。

執法不力 姑息養奸

颶風起於青萍之末。港獨思潮泛起的時間並不長,不過是近幾年的事,惟蔓延之迅猛、影響之惡劣、破壞之廣泛,完全超乎人們想像。當中固然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包括管治問題惡化、社會矛盾尖銳、反對派煽風點火以及外部勢力背後搞鬼等等,但歸根究柢,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力絕對是主要原因之一。

正因為港府姑息養奸,反對派有恃無恐,才導致社會爭拗不斷,永無寧日。從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到反對國民教育,從「鳩嗚行動」到「光復行動」,從佔領之亂到旺角暴亂,從宣誓鬧劇到衝擊議會,香港社會愈來愈偏激,愈來愈暴戾。政府總部、禮賓府、立法會、中聯辦先後被圍堵,中環、金鐘、銅鑼灣、旺角紛紛被佔領,連駐港部隊軍營也有人上門挑釁,簡直匪夷所思。世界各地經常有反政府示威,但沒有一個地方好像香港如此混亂,如此不可理喻,這不僅意味着管治失控,而且意味着香港淪陷。一國兩制荒腔走板,港人治港變質變味,這樣的回歸到底有何意義,實在令人懷疑。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向以和平理性見稱的香港社會,如今淪落到如此地步,港府必須負上主要責任。香港號稱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際上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人們見到的是,當局執法往往持多重標準,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動輒得咎,而有勢力有背景的人不管如何違法亂紀也獲得放生。最不可思議的是,佔領行動已結束近兩年,除了少數名不見經傳的參與者被檢控之外,主要搞手及幕後黑手依然逍遙法外。至於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向反對派政黨及個人秘密捐款的政治黑金案,當局的調查更是無聲無息,恐怕又是不了了之。港府欺善怕惡,老虎屁股不敢摸,蒼蠅也不敢拍,加上「警方拉人,司法放人」,法治蕩然無存,香港怎能不烏煙瘴氣,亂象叢生!

就以日前的圍堵中聯辦事件來說,參與者顯然是有備而來,不僅全副武裝,而且飛磚擲物,公然挑戰法紀,鬧得滿城風雨,但警方僅拘捕寥寥數人,其餘統統放走,可謂咄咄怪事。今日香港,違法亂紀沒有刑責,破壞公物不必賠償,堵塞道路毋須受罰,反而負責執法的警方成為眾矢之的,有警員甚至被告上法庭,當局顛三倒四,變相鼓勵犯法,難怪港獨分子愈來愈狂妄,竟公然在立法會宣獨兼辱華,有人更跑到台灣串連,大有與台獨合流之勢。

港將不港 國將不國

當然,港府有法不依,與其說是忌憚反對派,不如說是害怕反對派背後的外部勢力。反對派與外部勢力互相勾結已非一朝一夕的事,外部勢力介入香港事務更是公開的秘密,不管是佔領之亂,或者是港獨氾濫,背後都可以見到鬼影幢幢。從早前維基解密及美國政治智庫研究員的爆料就不難發現,香港反對派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及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等非政府組織關係密切,不少人接受巨額資助,以致策劃任何活動都要先向美方申請經費,事後還要匯報總結。而黎智英的秘密捐款更是全部由曾從事美國海軍情報工作的親信經手,如果說當中沒有不可告人的政治交易,三歲小孩也不信。

紀綱一廢,何事不生。澳門比香港遲回歸,數年前已後來居上完成二十三條立法,而中央對付台獨也有《反分裂國家法》這把利劍,唯獨香港至今沒有針對分裂國家行為的法律,導致港獨氣燄愈來愈囂張。鑑於港獨言行已嚴重危及國家主權及安全及領土完整,中央政府不得不亮劍,通過人大釋法「消獨」,這無疑可以防止再次出現「政治小學雞」的宣誓鬧劇,但畢竟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要徹底清除港獨病毒,非進行一次大手術不可。首先,必須盡快完善法律填補真空,以二十三條對付港獨;其次,必須釜底抽薪,更換港府管治班子。顯而易見,現屆港府管治混亂,自顧不暇,根本沒有能力駕馭局勢,更沒有能力遏制港獨,如果中央繼續和稀泥,局面只會更加失控,管治只會更加困難,一旦港獨和台獨、疆獨、藏獨合流,不僅港將不港,而且國將不國。

正如古人所說,茍利於民,不必法古;茍周於事,不必循舊。香港回歸十九年,亂足十九年,就是因為當局因循茍且,投鼠忌器,不敢堅持原則,導致反對派及港獨勢力日益坐大,如今既然要撥亂反正,根治港獨,就不能再畏首畏尾,出手必須穩準狠,既要打得巧,還要打得妙,既要有大破大立的決心,還要有刮骨療傷的勇氣。長痛不如短痛,利用人大釋法乘勝追擊,將港獨連根拔起,才能永絕後患。「若其眷戀窮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幾之兆,必貽後至之誅」,古人的警告,足以振聾發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