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夜間保安主管及兩名夜更保安員於前年五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間「食兩家茶禮」,為兩間公司工作,先到在安達臣道公屋發展計劃地盤簽到,之後再趕往牛頭角下邨重建地盤當值,下班後再往安達臣道的地盤簽簿收工,藉此詐騙兩間公司多付薪金合共逾廿九萬元。他們昨於觀塘法院共承認六項欺詐罪,保安主管判監一年,其餘二人各被判監半年但緩刑兩年。
三名被告分別為保安主管李國輝(四十二歲)、保安員尹沛強(四十八歲)及何沛元(五十一歲)。
李承認兩項欺詐罪,指李於前年五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間,先後共四百多次同時在安達臣道及牛頭角下邨的地盤工作,分別騙取海安護衛有限公司及威智護衛公司多付共逾十九萬二千多元薪金。裁判官認為李違反誠信和未能作出賠償,故判監一年。
尹承認一項欺詐罪,指尹於前年七月至去年二月期間,先後共一百卅多次同時在涉案兩個地盤簽到,但實際主要在牛頭角下邨工作,騙取海安多付逾四萬七千多元薪金。何承認三項欺詐罪,控罪指何於去年二月至十一月期間,先後共一百四十多次在涉案兩個地盤簽到,但實際主要在牛頭角下邨工作,騙取海安逾五萬四千多元薪金,另何分別於一三年八至九月及前年七至九月期間於安達臣道當值時擅離職守,騙取海安約二百四十元工資。因尹、何均表示會賠償,故判緩刑。
案件編號:KTCC 4691-9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