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釋法遏港獨 堪稱當頭棒

人大常委會已把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條文進行釋法列入議程,換言之釋法事在必行。雖然高等法院仍未對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不過相信人大常委會一旦釋法,游蕙禎、梁頌恆二人必然要為自己在立法會宣誓時公然「辱華」、「播獨」的言行付出代價,冇得留低,幾可肯定。

對於人大釋法,香港有些人總抱有戒心,擔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動搖本港法治。筆者對此表示理解,但並不認同,因若非涉及到國家層面或兩地關係的問題,人大常委會是不會隨便釋法的。回顧過去四次釋法,第一次涉及居港權,第二次涉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程序,第三次涉及中途繼任的行政長官任期計算,第四次涉及「外交豁免權」。試問,有哪一次釋法不是必要的?

釋法最主要是釐清《基本法》立法原意,讓港人(包括司法界)清楚明白有關條文的正確意思,避免作出錯誤理解。就以今次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為例,目的顯然是針對「港獨」。中央給予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是大前提、大原則,現時有些「港獨」分子卻公然鼓吹分裂,在立法會內明目張膽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幅來宣誓,這是關乎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大是大非問題,處理上絕對不能含糊。

人大今次釋法,是受到香港廣大民眾支持的,且可起到幾方面作用:一是有助法院消除裁決的壓力,減少社會動盪;二是給「港獨」勢力一記當頭棒喝;三可警告那些反華的外國勢力,以港亂華是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