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早前公布《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訂出香港二○三○年後的規劃、土地及基建發展概念藍圖,城市規劃委員會昨討論有關諮詢文件時,有委員批評報告不夠前瞻性、策略性,更欠缺突破創意。規劃署解釋擔心報告過於進取,會令公眾誤以為政府估大數,質疑過度發展。
委員林光祺指,國際上的長遠規劃大多長達五十年,質疑規劃署發展土地及設施時未作長遠考量,「點解淨係諗點搵將會短缺嘅一千二百公頃土地,而唔諗三千、五千公頃呢?咁先有空間做嘢,機場飽和時先諗三跑,起完都十年,係咪要諗下使唔使起第二個機場、四跑、五跑咁?」另有委員關注報告是以二○○七年公布的規劃策略為基礎,關注新策略與○七年的方案有何不同及與香港未來競爭力的關係等,認為現時規劃發展速度緩慢,市民面對住屋及租金高昂問題。
規劃署副署長李志苗解釋規劃時要平衡考慮,過於進取,有機會令市民誤以為政府估大數、過度發展,但認同政府不應只滿足於填補眼前的土地短缺,同時應顧及發展願景。李又指今次研究主題是發展宜居城市,提高環境容量,與○七年提出的着重生活環境有所不同,而香港競爭力受土地及空間發展拖慢,商廈空置率低,要加強工地及空間發展。
至於當局訂出新界北及東大嶼都會兩大策略發展區,她解釋香港過去數年着重房屋發展,已發展元朗南及東涌新市鎮等,所剩空間不多,認為新界北可以發展區內棕地,發展東大嶼都會則是於維港以外、生態不太敏感的地方填海發展。運輸及房屋局亦會展開二○三○後運輸策略性研究。
另外,委員鄒桂昌認為報告未有為香港訂出清晰定位,包括與中國其他城市的關係,他又提出可否釋放石崗機場用地,以增加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