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四分社 涉85項違紀問題

【本報綜合報道】中共六中全會甫結束,中央隨即整治官媒,中紀委昨公布,包括總部設在香港的新華社亞太總分社等四家新華社下屬單位,存在八十五項違紀問題,包括管理浮於表面,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公車私用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薄弱等。

據中紀委網站消息,今年八至九月,新華社黨組派出四個巡視組,對亞太總分社、河南分社、歐洲總分社、新華每日電訊社展開巡視,發現問題八十五個,提出整改意見七十七條,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建議九條,移交問題線索四個。

部分線索轉中紀委辦理

各巡視組近日分別向上述四家單位反饋巡視情況,嚴肅指出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部分領導班子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黨建工作滯後於事業發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浮於表面,聚焦新聞報道主業不夠深入,貫徹執行採編經營「兩分開」不到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範,個別領導幹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淡薄,有的利用職權之便謀取個人利益,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等等。

中紀委指,各巡視組對四家單位領導班子提出整改意見,就抓好巡視整改提出要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按規定轉中紀委駐官媒紀檢組及有關部門辦理。據悉,新華社亞太總分社成立於八四年,總部設在香港,負責東北亞、東南亞、南亞和南太平洋五十個國家和地區的新聞報道及產品營銷。中央巡視組早前曾揭新華社大量問題,包括利用發稿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封口費),並存在管理滯後,出現一些嚴重報道失誤和違規報道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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