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議員應行日薪制

立法會議員應實行日薪制。

立法會的功能是立法,但過往泛民、激進派等用拉布、流會來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立法功能已經喪失不少了。今次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時侮辱國家民族,只是一個開頭,已經使立法會連續兩次會議腰斬,以這批泛民、激進和港獨議員的做法,立法會將會長期癱瘓,立法功能更會大大喪失。

香港選民選舉立法會議員,是選他們在立法會擔任立法工作,不是讓他們造反破壞。他們的言行既違反《基本法》的要求,也破壞立法會的立法功能,這些議員徒有虛名,變成尸位素餐。香港社會每年支出龐大公帑給立法會議員,如今經常開不成會議,工作未能完成,按香港社會的慣常思維,政府不應足額支付議員應有的酬金、津貼。第一,未宣誓的候任議員便不是立法會議員,應有的津酬便不能支付,已違法支付的應該追回。第二,每月計,議員不出席會議,包括大會、內會、委員會等,也包括流會,應按不出席的比例扣減薪津。

當我們的尊貴議員言行已不尊貴,他們好應與香港普羅大眾的基層居民,一樣接受政府外判勞工的條件和待遇。一是與民同苦,不能因為他們代表大眾便成貴族;二是他們要親身體會基層居民的生活與工作壓力,更好地驅使他們服務社會大眾。

香港議員的薪酬已超出眾多的發達國家,而他們又不大工作,這樣的高薪厚祿與百多萬窮人是巨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