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姦女同鄉 南亞漢稱事主自願

【本報訊】已婚孟加拉婦人來港做家傭兩個月被解僱,之後提出酷刑聲請,並聲稱被持「行街紙」留港的男同鄉強姦,該案昨在高院續審。被告昨出庭自辯,聲稱女事主事發前曾向他求婚,但被他拒絕,之後又跟他建議「不如大家享受一下」,暗示想跟他做愛,他強調女事主是自願跟他性交。

稱事發前曾向他求婚

年約四十多歲的被告Mohammad Nazrul Islam,否認於去年四月十六日,在天水圍屏廈路一間小屋內強姦女子X。被告昨供稱,X當日聲稱跟丈夫爭執,丈夫離她而去,X嘗試致電丈夫但無人接聽,X又問他「可否娶我?」被告表明拒絕,之後他們再有一輪傾談。X突然跟他說:「不如大家享受一下」,他意識到X想跟他做愛。被告否認曾以威嚇或施用暴力強迫X與他性交,又指X是自願跟他性交,性交期間他沒撕爛X的衣服,而他亦沒戴上安全套。被告未完成自辯,下周一他將接受控方盤問。

案件編號:HCCC 4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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