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郵政賠償 「內鬼」監29月

【本報訊】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在一二至一五年在職時,串謀兩名舊同學寄出逾三千封掛號郵件往歐美及中東等地,之後訛稱有超過一半寄失,並指各郵件內均載有一支約值五百元的派克(Parker)原子筆,再提供假收據向香港郵政申索,從而詐騙賠償逾四十五萬元。他們三人日前於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官斥責該名香港郵政的「內鬼」貪得無厭,判他監禁二十九個月,另外兩名被告也分別判監。法官又下令他們須向香港郵政償還約十五萬元。

被告依次陳嘉祐(卅一歲,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曹碩恒(卅一歲,無業)、伍俊諺(卅三歲,電腦系統分析員)。法官判刑時嚴斥陳不但是案中始作俑者,更是香港郵政的「內鬼」,利用查詢郵件運作上的灰色地帶,設計、策劃及實行大規模的詐騙活動,又招攬另外兩名被告,利用他們的身份行事,犯案時間長達兩年半,可見陳非一時衝動或一刻貪念而致,反而是徹徹底底破壞誠信的行為,且貪得無厭。法官考慮到陳願意還款予郵政、有悔意及重犯機會不高,最後判他入獄二十九個月。

兩舊同學參與亦判監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法官認為他們角色較被動,其行為雖不涉違反誠信,但他們參與可被視為洗黑錢的活動,考慮到他們願意償還款項,分別判他們監禁二十一個月及二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 8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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