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獲流浪狗 多被安樂死

【本報訊】根據漁護署數字,去年被捕獲的流浪狗多達二千四百隻,再加上約一千二百隻由主人交出,最後共有逾二千四百隻遭人道毀滅。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政府任由流浪狗自生自滅,部分狗隻惹來居民投訴,被署方捕捉後大多會被人道毀滅,做法殘忍。

倘無人領養 亦難逃一死

現時流浪動物被當局捕獲後,會送往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作觀察。如動物已植入晶片,中心會根據晶片的資料嘗試尋找主人。至於無植入微型晶片的動物,會在中心暫住最少四天,以待主人認領。無人認領的動物若健康狀況良好,經獸醫評估為性情溫馴而適合領養後,署方會安排把牠們轉交動物福利機構供市民領養。若最後仍無人認領,便會使用安樂死人道處理。

當局曾多次重申,多個國際性動物組織均認同,若在已實施各項流浪狗隻管理措施的情況下,捕獲的流浪狗隻數目過高或不適合被領養,讓牠們安樂死會是合適和人道的解決方法。署方去年開始與愛護動物團體推行為期三年的試驗計劃,以評估「捕捉、絕育、放回」方法在香港應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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