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投資外地宜法律先行

昨天,廠商會邀請到「一帶一路」專員蔡瑩璧進行專題講座,介紹一帶一路政策的機遇和挑戰。一帶一路是當前中國的重要國策,是長遠發展大計。作為港商,如何配合這個政策,或者說如何搭上這趟長途「順風車」,抓緊商機,爭取紅利,都是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

今年四月底,筆者曾率廠商會考察團一行四十餘人,前往中亞的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三個國家訪問交流,發覺這三個國家作為一帶一路陸路起點之一,很有發展空間,但同時亦存在着基建不足、語言不通等問題,不過這些都總有辦法解決。最麻煩的是,三個國家的法律體制與香港差異非常大,如果貿然投資,確實存在許多法律風險。

廠商會日前特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會董晚宴,就港商投資一帶一路可能面對的法律風險和應對辦法作演講。袁司長表示,一帶一路涉及數十個不同國家和地區,每個地方都有本身的不同國情和法制,投資者首先要充分了解當地的法律體制,以免發生糾紛時處於被動。他認為最佳方法是在合同上列明,雙方必須同意採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唯一適用法律,並以香港作為仲裁之地。換言之,就是採用香港的法律來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香港的法律服務,包括仲裁和調解等,均以專業見稱,在國際上甚有口碑。筆者一直提倡香港應利用這個優勢,爭取成為國際仲裁中心,為一帶一路發展提供各種法律服務和支援。另一方面,港商亦須緊記:到外地投資,為保障自己,三軍未動,法律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