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林建岳的母親余寶珠○六年入稟區院,要求收回她名下一間位於葵涌九華徑新村的石屋,余早前獲判勝訴,惟法庭拒絕讓她即時收地,當時法官李樹旭更批評余要求馬上收回石屋的做法是「非常苛刻」。李官昨於判詞中進一步解釋,指余呈交誓章說遲收屋會對她構成難處及不公,但她未有作出具體陳述。李官更指,以余的經濟能力,與同處暮年的敗訴租客之困境去比較,余的說法更顯空泛虛偽。即使余說經多年訴訟才勝訴,望能盡快享受成果,但法庭認為案件纏訟多年,主要亦是余的一方造成。
原告余寶珠,被告是石屋租客曾佩玲。余早前入稟要求收屋,曾則反申索要求逆權侵佔,曾敗訴後申請上訴亦遭駁回,惟法庭批准曾的暫緩執行收樓令申請,好讓曾向高一級的法庭上訴。
李官昨交待批准暫緩執行收樓令的原因,認為要衡量收樓令會對曾、余二人所造成的影響。他認為曾居於石屋逾四十年,要她在等候上訴期間遷出,確對她構成經濟及心理壓力。
相反,余表示自己已年老,但想在仍然健康時處理石屋,惟余始終沒具體交代如何處置石屋,更未聞她會搬到石屋住,說法更顯空泛虛偽;況且法庭亦留意到案件纏訟多年,原告一方的拖延是原因之一。
案件編號:DCMP 46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