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BNO或特區護照 11‧10起赴加須申請eTA

【本報訊】準備前往加拿大的港人要注意,持特區護照或BNO的市民,下月十日起前往加拿大,需要先申請電子旅遊證(eTA)才可以飛往當地;至於同時擁有加拿大國籍的雙重國籍港人,則不可申請eTA,而是要直接使用加拿大護照入境。

加拿大於今年三月對持免簽證護照前往加拿大人士實施eTA要求,其後加設寬限期,即使旅客還未清楚需預先申請eTA,依然可登機飛往加拿大,但該寬限期將於下月九日屆滿。加拿大政府指,由下月十日起,所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需要先申請eTA才可飛往加拿大。

若擁雙重國籍不符資格

至於加拿大公民,同時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雙重國籍人士,則不符合eTA的申請資格,必須以有效加拿大護照或緊急旅行證件飛往加拿大,由下月十日起,未能出示上述證件之一的加拿大人,將被拒絕登機,由於申請需時,旅客應在計劃行程之前,預留足够時間及早申請加拿大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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