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參演電影《踏血尋梅》及《殺破狼II》的男藝人周祉君,今年七月在大埔酒後駕駛,駕車期間一手執軚盤,一手用手機覆訊息,結果撞毀停泊路旁的兩輛私家車。周早前承認危險駕駛、酒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三項罪名,昨在粉嶺法院被判接受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二千元、停牌兩年,另需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案情指,今年七月十一日凌晨約一時半,周祉君(卅二歲)在他位於大埔盈峰翠邸住所附近的山塘路,駕駛其父親登記的私家車,期間一手執軚盤一手用手機,結果車輛越過對面行車線,撞毀另外兩部車輛,他致電父親代為報警。案發後約一個半小時,他在大埔警署「吹大機」,被驗出每一百毫升呼氣含有七十四微克酒精,酒精超標達第三級類別。
案件編號:FLCC 40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