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原院長兼註冊社工張健華兩年前涉嫌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但律政司以女院友無能力作供為由,撤銷對張的起訴,事件引起社會極大回響,連審理該案的法官當日亦形容撤控是「受害人與社會的不幸」。社福組織、弱能人士關注團體及工會均對律政司的決定感到遺憾、失望及憤怒,社會工作者總會更形容事件是港版《無聲吶喊》,炮轟律政司做法不合理,對殘疾人士認知不足,「咁好多案都唔使做(口架)喇喎」,要求司法機構立即檢討涉及有智障人士的審訊程序。獲「放生」的張健華由於仍未就其社工資格辦理續期,有政黨發起網上聯署,一日內已獲逾八萬個簽署,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對張展開紀律聆訊。
案發於二○一四年八月十日,女事主獲母親探望時,一名院友向其母展示一段女事主被張健華侵犯影片,其母即揭發事件。警方其後在張的辦公室垃圾桶內找到六張染有精液的紙巾,內有他與女事主的DNA混合物,翌日將張拘捕。正當外界以為律政司掌握多項重要獨立證供時,律政司在今年五月撤控,但張竟要求討回訟費,法官上周五頒下判詞駁回其訟費申請,令事件廣受公眾關注,引起社會極大回響。
社總昨與多個團體召開記者會,會長葉建忠質疑律政司做法不合理,認為當局可安排社工陪同受害人作供,或透過視像錄影及安排心理學家根據受害人的畫作進行心理分析,而非撤銷控罪,認為律政司應檢討及改善涉及智障人士的審訊程序。葉又批評,現時政府提供的殘疾人士院舍宿位不足,令不少家長即使知道子女曾遭受不禮貌對待,亦會因害怕找不到宿位而啞忍,促社署增加宿位數目。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執委歐太更哭訴「天理何在」?對律政司的決定感到憤怒及失望。她指早在九四年,有高院法官為協助智障人士在法庭作供,曾提出十七項建議,但最終卻僅得撤銷控罪,質疑律政司有否使用該十七條建議,歐太又炮轟「係咪可以更新吓」?
社福界「一哥」社會服務聯會與香港復康聯盟昨發聯合新聞稿,均對律政司的做法深表遺憾及失望,其中社聯指,當局應全面檢討現時的司法程序,以確保無行為能力人士得到基本的法律保障。社署昨表示十分關注事件,指案中女院友在去年十二月已入住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資助宿位,並一直派員跟進其情緒及福利支援等各方面安排,又指她目前情況穩定,正繼續接受定期治療。
律政司發言人稱,在去年三月至今年四月間,先後六次經醫管局替女事主索取專科醫療報告,事主在多次診斷中被評定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而不適宜出庭作供,更有專科醫生指出,強迫她應訊,會對其精神狀況造成巨大壓力,危害其復原機會,控方是在詳細考慮所有專家意見及對案件證據作最後評估後,認為在不能傳召事主下,所餘證據沒合理機會證明任何相關控罪,故決定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