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轉職港鐵 遲到作假152次

【本報訊】退休警署警長黃成根○九年加入港鐵工作,任職俗稱「紅帽子」的港鐵附例特檢隊指揮官,期間並曾多次接受傳媒訪問。惟他被指在一四年一月至一五年三月間,因上班時屢屢遲到,先後高達一百五十二次着下屬替他填報虛假的準時上班時間,以逃避要遭紀律處分甚至革職的懲罰。廉政公署調查後,今年九月將他拘捕,他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六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至十二月十三日判刑;裁判官直指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不排除會判監。

八達通入閘紀錄成佐證

六十四歲被告黃成根,無案底,事發時任職港鐵附例特檢隊指揮官,被告是該隊主管,屬下尚有一名副指揮、五名當值隊長及約五十名隊員。辯方昨求情指,中五學歷程度的被告於七五年加入警隊,○七年退休時是位處警署警長,他在○九年加入港鐵,惟上周已經辭職,現時轉任月入一萬三千元的保安。

辯方又指被告雖然遲到,但有「返足」工時要求,故港鐵在經濟上並無損失,希望法庭可判非監禁刑罰。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案情指,被告的當值時間是上午九時卅分至下午六時十五分,港鐵在上水站的特檢隊辦公室內設有電腦系統,所有特檢隊成員均須親自輸入確實的值勤時間,供電腦系統紀錄,若職員遲到情況嚴重,則會獲發警告信及接受紀律聆訊,更有可能被終止聘用。

而港鐵有向被告發出一張可免費乘搭港鐵及進入禁區範圍的個人八達通卡,廉署在調查下發現,事發時被告的八達通入閘時間與其填報的上班時間不符,最嚴重的例子是:電腦紀錄顯示被告在早上九時半前已返抵上水辦公室,惟其八達通紀錄顯示被告在當日下午一時才離家於美孚站入閘,遲到近四小時。

「要食早餐」故遲到

被告今年九月被捕後承認,案發期間分別因遲起床、身體不適及要吃早餐等原因,先後一百五十二次上班遲到,並要求下屬在電腦紀錄替他虛報準時上班時間,他強調下屬只是不知情的代理人。

案件編號:KTCC 382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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