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四宗 警槍又走火衝鋒隊師姐長槍轟牆

【本報訊】警槍又走火!今次更是殺傷力強的雷明登長槍。一名隸屬衝鋒隊(EU)女警,昨晨在旺角警署入彈及退彈區,正為雷明登長槍「上膛」時,突然走火轟槍一響,霰彈射向特製牆身,幸無人受傷,警方調查後相信是意外。今次為四個月內第四宗警槍走火。有槍械專家指出,相信事件不涉及槍械故障,應是人為疏忽肇事。

上膛時出事 疑人為疏忽

涉事女警加入警隊逾三年,派駐西九龍衝鋒隊僅半年。昨晨七時許,女警返抵太子道旺角警署準備「出更」,從槍房領取一支雷明登長槍後,按指引在入彈及退彈區為子彈「上膛」。據悉,該槍突然發出「砰」聲巨響,一枚霰彈射向特製牆身,在旁同袍聞槍聲立即上前查看,懷疑槍枝走火,幸無人受傷及造成破壞,隨即通知上級處理。

警方將案列作警員意外走火處理,由旺角區刑事調查隊跟進,並通知有關部門到場協助,從牆身取回彈頭及該支長槍化驗。警方發言人重申,警隊就裝備保管及使用有嚴格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指,衝鋒隊警員一般配備的是雷明登870霰彈槍。槍枝設計安全,相信事件屬人為疏忽,不涉及槍械故障。他指:「佢有個保險掣喺扳機護圍後面,咁估計係槍嘅保險掣冇鎖上,用食指扣動扳機嗰陣就會射子彈出嚟。」

最近已接連發生多宗警槍走火意外,他呼籲警方應交代肇事經過,保障市民安全。他續稱,雷明登870霰彈槍的設計沿自五十年代初,至今設計變化較小,在銀行負責解款的護衞員都會使用,只是與警方所用的子彈不同,殺傷力較低。

上月女警失手 子彈傷腿

今次是四個月內第四宗警槍走火意外。上月十四日,沙田田心警署一名「新紮師姐」,為點三八左輪手槍裝子彈時,突然走火,子彈沿其右大腿側射入地面膠墊,其大腿受傷需送院治理。上月七日,一名女警在大埔新界北總區警察總部進行射擊訓練時,其佩槍疑走火,幸無人傷。另於七月二日,灣仔警察總部一名隸屬反恐特勤隊警員為其Glock-17半自動手槍退膛時,疑意外射出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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