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休班警涉強姦 准保釋禁離港

【本報訊】妙齡女子與友人早前到酒吧消遣醉倒後,被任職警員、當時休班的男友人帶往時鐘酒店,並涉嫌將她強姦,警方事後拘捕涉案休班警,控以他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一日轉往東區法院進行交付聆訊,以待轉介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續准以一千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可離開香港,亦不能騷擾控方證人。

廿九歲被告李偉嘉,報稱警員。控罪指他於今年六月十九日,在九龍城律倫街一間時鐘酒店內強姦廿七歲女事主X。據早前報道指,女事主X案發前與數名友人到酒吧消遣,但不勝酒力醉倒,X其後被任職警員的男友人帶到時鐘酒店,期間兩人發生性行為。一個月後,X與該男友人就事件起爭執,X聲稱並非自願性交,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KCCC 34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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