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慧慧:父病重 姊仍堅持分身家

【本報訊】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前妻楊福娥與幼女陳慧慧的資產分配爭議案,被告陳慧慧昨於高院繼續作供時指,當年父親病情愈來愈重,但仍被迫「分身家」。她又指摘胞姊陳慧芳在分家後,仍利用母親楊福娥(本案原告)來向她要錢。

稱母不理升值 只要15億

陳慧慧供稱,在○二至○三年間,父親本來在處理資產方面未有定案,惟當時母親及陳慧芳發現了陳慧慧獲得陳氏控股的操作,誤會此舉是對陳慧芳不公平,才令一家人忙於商討分產安排。陳慧慧坦言:「當時爸爸好陰功,病情愈來愈差,但Angela(陳慧芳)成日話唔公平,要爸爸響度時分咗先」。

最終父親分她兩姊妹各四十五億元資產,並囑二人各要分十五億元資產予母親。陳慧慧強調,當年母親說並不關心物業升值,只要求支取十五億元現金,她只是照做。但到○八年,母親卻要求取回其中一間公司的全部資產,陳慧慧坦言:「陳慧芳都有錢點解要響我度攞……我知佢(母親)有權攞返(公司),只係佢欠缺公道,而唔係我貪佢嗰幾億!」故她只允給回母親部分金錢。

案件編號:HCA 1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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