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質疑未盡力檢控

【本報訊】對於律政司以證人劉鑾雄無法出庭便對《蘋果日報》撤控,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律政司有否盡力作出檢控,包括曾否考慮安排證人進行視像作供等,以彰顯法律公義。

律師:可為證人錄書面口供

另有學者及政界人士批評,律政司是否認為侵犯私隱屬輕微罪行而撤控?反問若是劫案,若證人無法出庭,「係咪放生埋個賊?」認為律政司必須向公眾詳細交代。

執業律師陳曼琪指出,關鍵證人無法出庭,確實難有定罪機會,但控方之前有否做足工夫,例如為證人錄取書面口供,押後案件直至證人可以出庭作供,甚或安排證人進行視像作供,而毋須證人長時間在法庭等候等,否則無法彰顯法律公義,認為律政司應鍥而不捨,並為今次事件作出檢討。

議員:撤控決定是否過早?

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關鍵證人不出庭,律政司撤控確實時有發生,但今次案件引起公眾關注,加上當事人亦已向《蘋果日報》提出民事訴訟,指個人私隱被侵犯,「係咪真係唔夠證據先?」質疑律政司是否過早作出決定。

學者:或覺侵私隱屬輕罪?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對於律政司的決定感到奇怪以及覺得罕有。

他指出,因為《蘋果》刊登劉鑾雄醫療紀錄已是事實,有白紙黑字證據,過去曾有不少刑事案件,即使證人未能出庭或死亡,律政司仍繼續堅持檢控,「可能律政司覺得侵犯私隱屬輕微嘅案件,所以撤銷檢控!」

政界:倘是劫案放生賊人?

一直關注壹傳媒操守的政界人士陳雲生認為,律政司撤銷對《蘋果》的檢控,「邏輯上完全講唔通,事情發生咗,有證有據,有當日嘅報道,等於個賊偷咗嘢,事主受傷出唔到庭,無理由因為咁樣就撤銷檢控,放生個賊,應該由法官作出裁決,無理由就咁放生《蘋果》。」

他又批評律政司的檢控標準不一,對部分案件更是拖拖拉拉,以佔領行動為例,兩周年已過,迄今仍未檢控四十八名主要搞手,便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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