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人數實際僅得1197人

【本報訊】負責選出新一屆特首的選舉委員會,法律上有一千二百個選委,但是實際上從未足千二人,原因是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與七十名立法會議員,均為選委會的當然委員,但每年均有不少人身兼該兩個身份。隨着民建聯葉國謙、金融界吳亮星等人棄選立法會,新一屆立法會只有中總廖長江、體文界馬逢國及新民黨田北辰三人身兼港區人大,令今年年底選出的選委會實際上最多只有一千一百九十七人。

現屆選委會是在二○一一年的年底選出,當時立法會仍然只有六十個議席,原本預留給立法會議員的七十席選委有十席懸空。

當局最後將該十席撥作任期只有一年的「特別委員」,其中四席來自全國政協委員界別,鄉議局、港九各區議會及新界各區議會則各佔兩席。

隨着立法會現已經增至七十席,「特別委員」制度已不存在,新一屆選委會將回復全國政協有五十一席、鄉議局廿六席、港九區議會五十七席及新界區議會六十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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