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警員甩轆被法官斥責,令人關注警隊高層對前線警員是否監督不力,言猶在耳,最近至少有三名退休警隊高層,包括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未過「冷河期」就獲政府批准「下海」到私人機構搵真銀,有候任立法會議員批評,警員甩轆及警隊退休高層急不及待搵真銀個案,「一宗都嫌多」,會令公眾對警隊產生負面觀感。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網頁顯示,三名警隊前高層最近一個月先後獲批准加入私人機構任顧問或高層,其中於去年五月退休的警隊前「一哥」曾偉雄,已獲准於上周一加盟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父親蔣震創辦的震雄集團,擔任「集團戰略官(Chief-Group Corporate Strategy)」,有傳月薪約十萬元。
另一方面,前年九月退休的前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馬維騄,則獲准於上月中加入恒隆(行政)有限公司擔任顧問;今年一月退休的前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張德強,亦獲批於上月三十日加入機場保安有限公司任職助理行政總裁,換言之,張由退休至「下海」搵真銀,前後僅約八個月時間。
候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有警員拒派傳票的事件「聞所未聞」,另有退休警隊高層未過「冷河期」就急不及待加入私人機構,例如曾偉雄近日履新擔任集團戰略官職位,究竟他於涉及工業的集團可提供甚麼戰略考慮,實令人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