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貿易公司男董事以一瓶價值一千三百五十港元的CHANEL N°5香水,涉嫌賄賂一名香港滙豐銀行女職員,以協助他的公司開立香港銀行戶口,男董事日前遭廉署起訴。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由於被告承認犯案後,又表示不認罪,在未能給予其代表律師正確指示下,裁判官現將案押後下周一再作答辯,期間被告續還押監房看管。
四十四歲內地被告陳正喜,報稱商人,居於浙江省,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暫毋須答辯。控罪指被告是恩斯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該公司在港註冊。被告涉嫌於今年七月十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鄧姓女職員提供一瓶香水噴霧,作為協助他開設一個公司戶口的報酬。該支香水是CHANEL N°5,價值一千三百五十港元。銀行職員拒絕被告要求,並向銀行管理層匯報事件。
被告本來昨日答辯,但因他一時在犯人欄內以普通話表示「一時貪心,想交個朋友,希望從輕發落」,一時又表示「不認罪」,與他向當值律師所作出的指示不符。
案件編號:KCCC 32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