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前助理教授淪租霸

香港教育大學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陳永海,在其教席於本年六月卅日結束後,他未有按合約交還所租的教大高級職員宿舍單位,疑變成「屋霸」之餘更失聯。教大兩度向他發信通知亦未獲回覆後,遂在昨日入稟高院,訴諸法律解決,要求法庭頒令陳永海交還單位,並要他賠償教大的損失,但未有述及金額。

原告香港教育大學,被告陳永海。香港教育大學發言人昨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入稟狀指被告於○五年七月受聘做該校的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合約於○五年八月十七日生效,合約亦列明原告可提供住宿,但被告需每月支付相等於其薪金百分之七點五的租金。被告其後申請租用宿舍並准,同年八月十四日起入住高級職員宿舍單位(下稱單位)。其後於一二年,被告獲續約至今年六月卅日,同時獲准以同樣條件租用該單位。

校方兩發信 被告無回覆
至今年二月廿二日,被告獲發信通知,其合約將於今年六月卅日完結,屆時被告不再是原告員工,並於七月一日起不可再使用原告的宿舍。原告一方亦在六月廿日派員與被告會面,安排單位「交吉」事宜,並定於六月卅日早上十時收回單位。惟當日被告並無現身,該單位亦無人應門。原告其後多番致電,亦未能聯絡到被告。原告於七月及八月內,兩度向被告發信要求他交還單位,惟被告均沒有回應,並繼續佔用單位。由於原告與被告的合約已完結,被告自七月一日起已無權佔用該單位,其行為亦對原告造成損失,因此原告興訟,要求被告交還單位及賠償原告的損失。

主研中港身份文化認同

據教育大學的網頁顯示,陳永海博士主要研究中國及香港身份及文化認同之範疇,亦會研究有關婚姻及死葬等事宜。而本案涉及的高級職員宿舍,約在○○年落成及入伙,部分單位實用面積逾千方呎,租金是入住教職員月薪的百分之七點五。入伙後,宿舍當時被指空置率偏高,社會有聲音建議校方把宿舍租予校外人士,當時有私人測量師評估,一個職員宿舍單位,每月估計租金約是二萬四千元。

不過,校方認為職員宿舍屬校園一部分,若租予外人,在管理和保安方面會構成不便。校方其後把部分宿舍單位改為五百個學生宿位,以及改建成一所幼兒學習中心。

案件編號:HCA 24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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