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之亂兩周年 法治精神已蕩然

香港自詡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這不過是神話而已,君不見佔領之亂爆發將近兩年,主要搞手及金主仍逍遙法外。違法不必付出代價,反而會成為英雄,難怪香港社會黑白顛倒,以醜為美,也難怪法治精神蕩然無存。

往事不堪回首。兩年前的九月二十八日,香港爆發為期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這場顏色革命雖然以失敗告終,卻為社會帶來一場浩劫。佔領落幕後,有近千人被捕,即一再上演「警方捉人,司法放人」的一幕,所謂法網恢恢,其實是不痛不癢,非但起不到阻嚇作用,反而令違法者更加有恃無恐。以帶頭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廣場的三名學生領袖為例,兩人被判服務令,一人被判緩刑,等於放生,儘管律政司認為刑責不當而提出覆核,要求改判各人即時監禁,但法庭維持原判,再次引起嘩然。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還不是司法機構對佔領者網開一面,而是被指幕後金主及黑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及行動發起人戴耀廷等合共四十八名主導者,前年底被捕至今尚未被檢控。警方去年三月已完成調查,呈交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沒有即時起訴,而是要求警方進一步提供資料。其後警方已就相關要求作出跟進,今年四月呈交律政司處理,又一個半年過去了,律政司仍然沒有下文,大有大事拖小、小事拖無的態勢。面對各界批評,律政司解釋一直與警方保持溝通,並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對具體案情進展不宜作進一步評論,其實這些都是官話套話,透出的訊息仍然是「拖」字訣。

主要搞手及金主彷彿享有「免死金牌」,莫說一般市民百思不得其解,連佔領搞手本身都在嘲笑港府的無能及膽怯,極盡嘲諷之能事。有政治主教之稱的香港天主教區前主教陳日君曾公開揚言,為自己至今逍遙法外而感到「慚愧」;黎智英也聲稱自己不怕坐牢而怕被判服務令,擺出一副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而不得的姿態。港府的窩囊同搞手的囂張,對比鮮明。說到底,從港府處理佔領軟手軟腳,到至今不敢將主要搞手及金主繩之以法,就是害怕其背後的外部勢力,以致投鼠忌器,無所作為。

一言以蔽之,佔領之亂固然是藐視法治,而港府對主要搞手及金主姑息養奸,對法治的破壞更大。正如學者指出,對佔領搞手的檢控拖得太久,或被捕者隨時獲放生,對社會發出錯誤的訊息,日後衝擊政府、破壞法治不會負上太大的刑事責任及代價,勢必吸引更多人知法犯法。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愈來愈多人對法律失去敬畏之心,以挑戰法治為榮,這是禍亂的開始。

道長則魔消,道消則魔長。港獨之所以一發不可收拾,掟磚頭的嫌犯之所以被吹捧為英雄,傘後一輩之所以昂首挺胸進入立法會,香港之所以亂象叢生,這一切其實都是因佔領而起。港府有法不依,自毀長城,更多更大的亂象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