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遊加拿大限制押後執行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押後實施新旅遊限制,加國政府早前宣布,來自免簽證地區的公民,包括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乘搭飛機前往加拿大或過境時,需持電子旅行證(eTA);不過,當地政府本周二表示,對未能及時申請的旅客作出寬限,原定於本月三十日結束,有關寬限將延長至今年十一月十日,以便旅客及航空公司有更多時間適應轉變。

需持電子旅行證 寬限延至11‧10

加拿大移民部本周二表示,由本月三十日起,來自免簽證地區的公民,包括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在乘搭飛機前往加拿大或經加拿大轉機時,需持有電子旅行證(eTA)。

不過,為確保新措施不會對旅客造成不便,以及減少對加拿大暑期旅遊旺季的影響,加拿大政府對未能及時申請eTA的旅客作出寬限,原寛限期由今年三月十五日開始,至本月三十日結束;最新聲明指,寛限期將延長至今年十一月十日。

新規定下,美國公民獲豁免,其他外國公民,包括過境人士,出發前必須在網上申請eTA,並支付行政費用七加元(約四十一港元),完成填表後,eTA會以電郵方式發出,有效期為五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為止,以先到期者為準。eTA允許加拿大政府於旅客登上前往加拿大的航班前進行檢查,藉此加快旅客入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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