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九名涉案男子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當中兩名男被告繼續否認傷人和襲警罪,案件押後開審,餘下七人繼續毋須就控罪答辯,六人轉介區域法院處理,餘下一人的案件則再押後。九名被告在案件押後期間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卓羚釬(卅二歲,攝影製作)和陳浩文(十七歲,侍應)早前否認襲警和傷人罪,案件預審後,裁判官將卓的案件定於十一月廿二日開審,陳的案件則於十二月十九日開審。另六名被告則轉介區院審理,其中楊子軒(十八歲,運輸工人)、羅浩彥(廿歲,運輸工人)、陳紹鈞(四十八歲、無業)、孫君和(廿七歲,旅行社職員)和連潤發(廿六歲,工人)等五人共被控三項暴動罪,押後至十月七日於區院提訊。被控暴動和縱火兩罪的楊家倫(卅一歲,技術員)則於十月十一日到區院應訊。餘下一名被告吳挺愷(廿四歲,無業)原被控一項暴動罪,昨被加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當晚襲擊一名警長,其案件押後至十月四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513、519、3229/2016